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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裁员如何维护权益!急急急急!
问题描述:
事情是这样的,我从2004年4月份开始在A公司工作的,从事的职业是销售,签定过两份三年期限的合同,时间分别是2004年6月14日至2007年6月14日,2007年6月15日至2010年6月15日。但在2008年4月1日,原来公司所在的部门独立出来成立新公司B,并于2008年4月1日签定了新合同,合同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14日。现在B公司由于结构调整,人员精简,认识协调要求把我调到C公司,我不接受,并要求继续留在原有B公司。按照以上这种情况,B公司决定辞退我。那么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赔偿,具体赔偿额度怎么计算?另外签定合同是时候有附加另外一份保密协议,要求保密时间为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.公司有可能赔偿我保密金吗? 注:A/B/C公司为同一老板不同法人. 想咨询一下,看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?盼回复!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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